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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父母在我四歲、妹妹尚未滿月時離婚,有一段時間他們完全不相往來。媽媽離婚後交過幾任男友、經歷一段婚姻,後來也以離婚收場,我在一個一年搬一次家、家庭成員不斷變化的家中長大,唯一不變的成員是我、妹妹和媽媽三個人相依為命。

那是小時候的事了,我長大以後,父母恢復聯絡,爸爸偶爾會來看望我們,但次數不多,記得某年我的生日,我們一家四口第一次一起吃飯,雖然不是吃豪華大餐,但感動直到現在仍深深烙印在心中。我吃得很慢很慢,簡直希望時間能就此暫停,牛排切得好小好小一塊,自助沙拉吧拿了一次又一次,並不是特別餓,只是我捨不得離開。回家後我倒在床上大哭,那年,是我最幸福也最心痛的生日,
我對媽媽說:「為什麼我們不能天天跟爸爸一起吃飯?」

高一,我交了第一任男朋友,那是我第一次感到被男性所愛,媽媽給我的愛很溫柔,她完全展示了一位女性的智慧,凡事都能被她婉轉的化解;但是男性給我的愛是一種被保護的感覺,我從來沒有被爸爸強而有力的肩膀保護過,所以我迷上了這種被保護的感覺,這是無法從媽媽那裡得到的。

跟每任男友交往時,我都夢想著跟他共組家庭,我想那是出自於我對家庭的渴望,我非常想要組成一個有爸爸和媽媽的家庭;但是另一方面,自小看著媽媽身邊的人來來去去,我的內心深處卻無法相信我組成的家庭會長久。幾乎和每任男友交往一年左右,這種不安感就會傾湧上來,各種負面的想法:他脾氣不好將來會不會打老婆?他女人緣很好以後會不會外遇(我爸媽離婚的原因)?他不太有恆心和毅力,會不會熱戀的感覺降低後就拋棄我?在一般人看來,這些可能沒什麼,但我卻害怕到不敢再繼續。

然而,在我每次提出分手後不久,因為渴望被男性愛著,很快又進入下一段感情,渴望愛、害怕分離、收回愛不斷不斷惡性循環著。一直到很後來我才知道,原來我面對感情的態度跟原生家庭有很大的關係,我無法從父親得到男性強壯的愛,所以長大後不斷尋找,但衝動的愛情無法如親情那般穩定長久,很容易受傷;我看著家庭成員來來去去,所以很難相信「永恆」,以為反正會分手就不要太認真,但其實我是個玩不起的人;媽媽一個人撫養我們,為了賺錢無法時常在家,我就大把大把地花錢,有錢卻沒有陪伴那有什麼用!

現在,我仍需不斷回去面對原生的家庭帶給我的傷害,非常非常努力才能維持現在擁有的關係,但有時候害怕和懷疑還是不免湧上來,只是這次我知道我可以選擇,選擇不逃避,選擇即使冒著風險也要經營一段長久的感情,選擇相信婚姻是可以一生一世的!

當我看到同性婚姻法案、伴侶制度、多元成家法案修法為:「伴侶關係不以性關係為必要基礎,亦無法強制之性忠貞義務」、「伴侶關係存續中,伴侶一方得單獨或與他方共同收養子女」、「伴侶關係得由雙方合意或一方單獨終止之」……家庭變得更沒有法律的保障,人們更不用為每段關係負責,我心中的恐懼不禁油然而生,害怕在不穩定關係之下長大的孩子,會面臨跟我一樣的童年,產生跟我一樣的想法,對自己沒有自信,更對愛情或婚姻沒有信心。這是我的生命,這是我的擔心,這是我之所以反對同性婚姻法案、伴侶制度、多元成家法案的理由。

「捍衛民法972,一同護家救妻兒」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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